9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将提高汽车进口关税

发布时间:2009-08-19 来源:商务部网


    据乌海关公布的最新消息,自2009年9月1日起,乌将提高汽车进口关税,具体如下表:

汽车发动机排量

新税率

旧税率

1000立方厘米以下

海关价值的20%+1.8美元/立方厘米

海关价值的30%,但不少于1.8美元/立方厘米

1000-1500立方厘米

海关价值的20%+2美元/立方厘米

海关价值的30%,但不少于2美元/立方厘米

1500-3000立方厘米

海关价值的20%+2.5美元/立方厘米

海关价值的30%,但不少于2.5美元/立方厘米

3000立方厘米以上

海关价值的20%+3美元/立方厘米

海关价值的30%,但不少于3美元/立方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