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4-28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
为有效应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近日,常熟市出台《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正式打响与机动车尾气污染作战“第一枪”。根据方案,常熟将重点开展四个方面工作,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
科学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发展总量。适时研究制订限行、限购措施,并在城市基础设施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通过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等价格杠杆措施,合理增加机动车的使用成本,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强化监管,严把车辆准入关。新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和外地转入车辆严格执行国IV排放标准;加强在用车排气方面的监管,探索建设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电子智能监控网络,建立冒黑烟车辆及遥感超标车辆动态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机动车环检机构建设,2015年底前,建成车管所董浜检测站,全市新增5条机动车环保检测线。
公交优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公交优先二期工程”建设,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填补公交盲区,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到2015年,公共交通分担率力争达到26%以上。同时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工作,在出租、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以及政府机关率先推进车辆“油改气”或“油改电”。今年将更新168辆老旧公交车,到2015年,全市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1000辆以上,逐步提高清洁能源车辆比例。
政策引导,积极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通过政府补贴、规范拆解、车辆限行等手段,引导车主提前淘汰更新“黄标车”。同时,抓紧开展高标准车用成品油的供应工作,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2015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