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无标车市内全天限行

发布时间:2012-12-18 来源:广州日报

第三阶段环保限行本月15日启动
  市环保局日前正式发出《关于实施第三阶段在用汽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12月15日起实施第三阶段限行,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环保标志的车辆在东莞市内通行;每天8时~20时,禁止非绿标车在环城路(不含)以内通行。
  此外,记者发现,与此前公示的内容相比,《通告》中明确,已领取黄色标志的国II标准柴油车暂不实施限行,其领取“豁免牌”时间延长至明年1月16日。
  下月16日起“开罚”
  根据《通告》,从12月15日起,东莞开始实施第三阶段机动车限行。将全天禁止未持有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市内通行;全天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东莞大道、体育路、胜和路和石竹路通行(第一阶段限行已实施)。此外,每天8时~20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在环城路(不含)以内区域通行。
  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由公安机关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汽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不过,市环保局表示,2012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15日为教育期,对违规车辆只进行劝阻、引导和教育,不予处罚。从2013年1月16日起,严格依法处罚。
  豁免车型领“牌”时间延长
  需要提醒的是,为方便市民出行,国II标准柴油车可享受限行“豁免权”。即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注册登记的压燃式重型柴油车辆、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注册登记的第二类轻型燃烧柴油的车辆,必须到东莞已取得省环保部门资质委托的环保检验机构进行检测,经检验合格后,补领有“东莞市内不限行”印章的黄色标志。
  根据《通告》,国标准柴油车必须在2013年1月15日前领取“豁免”牌,这比此前公示时规定的“2012年12月15日前”时间延长了一个月。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限行区内上路行驶的国标准柴油车,被抽检或遭市民投诉,经检测不能达到国排放标准的,第一次进行教育,第二次便恢复黄标车限行管理,由交警部门按黄标车冲禁区行为予以处罚。
  该负责人介绍,到2015年东莞将淘汰所有黄标车,届时获得“豁免权”的黄标车也将全部纳入限行管理范畴。“尚未领取环保标志的车辆,请尽快前往全市23个获得省环保厅委托的环检机构检测和领取环保标志。环保标志的领取和换发,均不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