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动车被禁7年后将被解禁

发布时间:2013-10-21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从广州市政府答复政协委员提案,首次“松口”表示将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到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围绕“禁电”与“解禁”,电动自行车再次成为广州城的热议话题。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多位政协委员通过调研与思考,试图探寻电动自行车和城市交通之间的良性关系。
    杨中艺
    58%市民支持“解禁”
    2006年开始,广州实行“禁电”政策。6年后,广东省政协委员杨中艺建议开放电动自行车。为此,他带领团队设计并发放了1000份调查问卷,回收893份,回收率为89.3%。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虽然大多数市民(59.9%)认为“禁电”措施具有合理性,但58.5%的市民认为,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取消“禁电”具有可行性。
    本次调查中有318位被调查者的家庭拥有私家车,占被调查者总数的36.6%,这些“有车族”中71%支持“禁电”,但也有38.4%明确表示在条件合适时愿意使用电动自行车代步,这意味着不再“禁电”后,可能会有近四成的私家车会被电动自行车所替代,这为“解禁”可能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减轻汽车尾气污染提供了重要依据。
    杨中艺认为,开放使用轻便型电动自行车应该与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配套实施才能获得最佳效果,建议抓紧实施广州市中心城区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和建设,同时研究开放使用电动自行车可能存在的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为解除“禁电”做好准备。
    孟浩
    先放开再考虑管理问题
    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指出,这几年广东有提倡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声音,实际上,全国也有其他城市允许电动自行车通行。他认为,“解禁”会否加重广州交通拥堵并不是最先要考虑的问题。“过去由于摩托车尾气排放问题,‘禁摩’也是有道理的,但电动车不占用更多交通道路资源,节能环保。”他分析,如果放开电动自行车,部分人可能就不会购买私家车,可减轻生活负担,另外,市民出行方式的选择增多,不用总挤公交车。
    孟浩认为,政府应对该问题公开征集意见,甚至可以举办一些辩论会,充分的讨论才会更加民主。“先放开,再去考虑管理的问题”。
    罗韬
    需完善车道规划等配套
    因为没有自行车道,加上路面机动车数量的激增,在东风东路工作的广东省政协委员罗韬的自行车已锈迹斑斑。
    罗韬表示,从绿色出行、自由出行的角度考虑,推广电动自行车当然比汽车出行更好。但从目前广州的路况来看,并没有电动自行车出行的条件。另外,管理上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他举例说,比如广州的主干道之一东风路是没有自行车道的,环市路也没有。广州道路规划中,并没有设置专用的自行车道。而推广清洁环保的电动自行车最终的落脚点也必须回到配套上来,除了最基本的道路规划之外,还有管理的配套。
    韩志鹏
    建议部分区域先试行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集约式的公交地铁是出行的首选,但当前公共交通还不够便捷,所以环保、方便、经济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可行的。
    不过,他也指出,“解禁”的前提是重新分配道路资源,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走。电动自行车的出路在于慢行系统,也就是说要恢复、完善单车道。机动车、电动或不电动的自行车和行人各行其道,互不干扰。此外,停车棚建设等也属于必要的配套设施。还要有规范的管理,对于非法载客、超标、改装等问题及时查处。
    韩志鹏指出,“解禁”要从交通大格局作通盘考虑,也不妨选几个区域先行先试。
    李希
    上牌缴费可考虑市场化
    广东省政协委员李希说,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监管,争论焦点之一是质量标准问题。广东在全国率先推出《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而言的。通过“标准”来提高产品的质量。
    另外,电动自行车要不要挂牌照的问题也备受关注。他表示,电动自行车的挂牌应该“接地气”。虽然《办法》中没有提出具体实施办法,但必将制定实施细则。而挂牌的缴费问题也可以考虑交给市场。 编辑: 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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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内电动车可上牌上路
    10月9日,广东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布了《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自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文件规定,广东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进入目录(目前未公布)的产品方可登记上牌和上道路行驶。这意味着,未来在广东电动自行车将可上牌上路。
    该《办法》首先明确,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不需要车主考取驾驶证。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办法》规定,省内和进入本省销售的省外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可申请进入目录。港、澳、台及国外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管理另行规定。监管方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目录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工商部门依据目录对电动自行车市场准入进行规范;销售企业对照目录进行进货检查验收。
    广州将成立专门机构研究
    广州市政府近日在答复省政协委员杨中艺的提案时表示,广州市拟成立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协调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牵头研究是否在推广使用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待该联合协调办公室成立后,将根据广州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电动自行车行驶行为规范或细则,完善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及信息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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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佛山东莞仍“限电”
    9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广东将实行电动自行车准予登记上牌目录公告制度。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佛山和东莞的相关“限电”政策仍继续实行。
    10日,佛山市交警支队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中的生产目录只是工商、质检等部门发的一个相当于准入证的文件,是电动车企业自行申报的一个标准,还在生产领域,属于前置环节。他表示,“准入”和“准行”不能画等号,允许上牌并不代表可以上路,比如在佛山,很多路段还是不允许上牌电动车上路。
    深圳交警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暂时还未收到解除“限电”的消息,“禁摩限电”将会继续执行下去。该负责人称,交警是执法部门,即便有政策出台,交警也是“最后一步”了。东莞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省政府电动自行车“准入”制办法尚没有具体细化文件,地方政府落实也需要一个过程,而且电动自行车“准入”和“上路”是两个问题,所以目前东莞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规定暂时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