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成都将采用新方法检测尾气 动态检测更科学

发布时间:2014-12-15 来源:成都日报

新的尾气检测方法,与原来的检测方法相比也提高了检测的成本。根据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2013年底发布的关于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社会化检测试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成都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检测收费试行标准为:轻型汽车(最大总质量<3.5吨)40元/车·次;中型汽车(3.5吨≤最大总质量≤10吨)50元/车·次;大型汽车(最大总质量>10吨)70元/车·次。“与其他城市比较,成都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试行收费标准处于中下水平。”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了解,试运行期两年,从2013年12月1日起算,在试运行期内,暂免收取我市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简易工况法检测费,相应免收的费用由市政府对各检测机构给予财政专项补贴。试运行期结束后,收费政策届时会对外公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尾气排放检测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车辆,必须在同一个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费不纳入财政补贴范围。首次复检时不收取检测费用,第二次及以上的复检,按试行收费标准的50%收费,但因检测机构自身原因导致的复检,免收检测费。
    据悉,我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定期检测周期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验有效期一致。对经检测排放超标车辆,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不得出具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环保、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