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迎中考 中央财政奖励充电设施建设

发布时间:2014-12-02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地方政策密集出台 总数近一半
  时至年末,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城市的地方政府,掀起了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出台潮流。
  近期,太原、西安、长沙、苏州、泸州、惠州、襄阳、南昌等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相继出台。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全国88个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中,已有近40个城市的推广方案落地。
  同时,北京、上海、青岛、南京、常州、西安、武汉、江苏、天津、广东、广州、南昌、泸州、湖南等14个省市出台补贴细则。其中,按国家和地方1:1比例的城市分别是北京、武汉、天津、西安、泸州等5个城市;广州、青岛2个城市按1:1比例补贴且不退坡,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6万元。广州市除了市级补贴外,广东省也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的10%给予补贴,补贴额度最大。上海市纯电动汽车一律补贴4万元,且闵行区补贴2万元,嘉定区补贴1.5万元,浦东区补贴2万元。
  省市两级补贴的分别是江苏省市两级四六分,湖南省补贴范围最大,补贴14个市州且按省市三七分;南京纯电动乘用车一律补贴3.5万元;南昌私人领域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4.4万元。
  在三年推广期已过去大半时间的现阶段,88个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中,仍有包括长春、郑州等多数城市没有出台补贴细则。目前,补贴政策的落实、充电设施问题、地方保护等,仍然是制约新能源车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而现阶段,各地方补贴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尤为关键。随着各地方政府补贴政策的落实,相信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将快速增长。
  四部委联手督导考核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基础设施完成进度
  自2013年9月四部委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至今,已一年有余。除了北京、上海、重庆、杭州、浙江、江苏、湖南等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较好外,其余地区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完成情况并不理想。对此,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相关人士透露,近期四部委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进行督导考核,检查各示范城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完成进度,并将在年底做出一个考核总结。对推广有效,补贴到位的城市,四部委将再发专项政策予以补贴;而对于推广效果不佳、甚至大行地方保护的城市,主管部门也将加强清查和整顿,以确保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数量与质量。目前四部委已经为此联手准备了督导考核评价表。另外,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补贴采取季度预拨,年终核算的机制,因此核查后,中央补贴资金的清算工作才会完成。
  事实上,从2009年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示范运营工程推广以来,主管部门就一直没有放松对试点城市的管理和敦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2012年底,首轮试点城市推广工作截止后,针对试点城市推广的实际情况,四部委牵头,再发《关于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将首批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
  即便如此,部分试点城市依旧存在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现象。早在今年9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调研天津新能源汽车发展时即指出,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推广应用的外地品牌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比例的详细政策。目前,个别城市存在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如鼓励采用纯电动而限制其他形式车辆的行为,这其实也是地方保护。对于新能源汽车地方保护,工信部部长苗圩此前也表示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打破地方保护,鼓励竞争,鼓励非本地生产电动汽车进入本地市场,要督促各地政府落实相关要求,只有竞争才能够促进本地企业不断改进。
  不过,据调研,针对地方保护,各地政府也是各出奇招。有的地方政府直接顶风作案,要求接受本地补贴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是本地自产品牌;而有的地方政府则采取迂回策略鼓励本地车企投资外地,再将产品返销本地。针对此类现象,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针对推广车辆地方保护,如果经调查组认定确实存在,将毫不犹豫取缔其试点城市资格,绝不留情。主管部门一定会确保非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销售。
  试点城市需设奖惩机制 接受公众监督
  一位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负责人表示,试点城市推广计划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奖惩机制,是无法调动起各试点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的。因为目前的试点城市的参与基本是申请加入试点,然后就能够获得国家补贴,没有完成目标最多也就是少拿点补贴。因此,他也建议以后的考察应该检查各试点城市明确的推广进度,不合格的城市应该逐步取消试点城市资格,做得好的城市应该给予其他方式的奖励。
  清华大学教授、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所长陈全世认为,按现在的进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可能很难达成国家目标,此次中期检查就是要促进各试点城市的落实情况。试点城市承诺的计划具体落实了多少,目前计划完成到什么程度,为什么没有完成,都需要给出一个具体的理由。他建议,每次调查的结果应该公布出来,让这些试点城市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这样推进慢的试点城市才会感到压力,才有动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工信部公布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推广进度 完成率11.48%
  11月21日,工信部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本轮推广截至2014年9月的成绩,与至2015年要完成的总量对比,总完成量仅11.48%。
  据统计,从2013年1月~2014年9月底,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86万辆,其中2014年1~9月推广2.05万辆。
  2013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印发。根据各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申报情况,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分别于2013年11月、2014年1月发布了两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名单,共39个城市(群)88个城市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申报计划,2013~2015年39个推广应用城市(群)将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3.6万辆。照此计算,示范城市(群)总完成量仅为11.48%。
  按完成总量排行,前五名是:浙江省、北京、深圳、合肥和上海;按完成率排行,前五名是:合肥、浙江省、上海、郑州和江苏省。
  浙江本轮至今推广量最大,为5203辆。贡献最大的应该是杭州的“微公交”模式。按康迪官方网站公布的资讯,截至今年7月,杭州投入运营的微公交立体车库租赁站点共4座,平面站点17个,投放车辆5406辆。
  北汽新能源则为北京的推广贡献最大。截至9月中旬,北汽新能源2014年已完成纯电动汽车销售达到3196辆。其中私人客户2068辆,占比64.7%;公户1128辆,占比35.3%。
  今年比亚迪秦作为新能源汽车品类中最畅销车型,至10月销量过万辆,主要分布在深圳和上海,为两地的推广贡献不小。
  合肥是江淮汽车的总部所在地,在4145辆新能源汽车中,江淮iev4占比接近一半。
  中央财政奖励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
  通知显示,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中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2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5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10000辆;其他地区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推广数量不低于1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3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5000辆。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如纯电动客车与纯电动乘用车折算比例为12:1。
  奖励对象总体包括经4部门批复备案的、成效突出且不存在地方保护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中央财政对这些城市或城市群,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年度安排充电设施奖励资金。具体奖励标准上,以2015年为例,推广数量1万(含1万)~1.5万辆之间,奖励5000万元;1.5万(含)~2万辆之间,奖励7000万元;2万(含)~2.5万辆之间,奖励9000万元;超过2.5万辆(含),奖励1.2亿元。
  此外,对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且日加氢能力不少于200公斤的新建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每站奖励400万元;对服务于钛酸锂纯电动等建设成本较高的快速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奖励资金与各城市新能源汽车年度推广考核结果挂钩。4部委每年组织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适当上浮奖励资金;考核结果较差的,相应扣减奖励资金。同时,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要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与地方投入统筹使用,结合本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落实办法;对快速充电等建设成本较高的设施适当加大奖励力度。此外,地方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须对本地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资金的城市或城市群,将追缴扣回奖励资金,取消该城市或城市群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格。
  据悉,奖励政策执行期限为2013~2015年;2016年以后,财政部等四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成本等情况,对奖励政策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