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1-03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从10月31日召开的全市黄标车整治推进会上了解到,桐乡市正式出台《桐乡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及《桐乡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助实施办法》,对全市黄标车发出“最后通牒”,本月起到今年年底,全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255辆,到2015年底前,全市全面淘汰黄标车。
申请淘汰越早,获得补助越多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被称为黄标车。
为鼓励黄标车尽早淘汰,桐乡市分3个时段执行差别化补贴政策:同一辆车,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补助标准;2015年1至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至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全额补助标准的50%。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申请自2014年11月1日开始受理,2015年12月31日截止。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淘汰的符合补助条件的车辆(已享受过财政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除外),可申请补办手续申领财政资金的补助。
申请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可自行将车开往废旧车辆回收场地——桐乡市汽车物资回收公司(梧桐街道人民路与屠甸路交叉口东山桥堍),到时废旧汽车回收公司会对车辆进行核实和审验,符合补助条件的,回收公司会提供所需申请材料的清单,指导车主办理手续,如因报废年限在1年以内等原因不符合补助条件的,车主将车取回,按原车辆报废流程报废。
5620辆黄标车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
桐乡市将按照“鼓励尽早淘汰、实施分类补助”的原则,鼓励黄标车提前以报废方式淘汰,政府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使用年限等给予适当补助,一车一补。
适用政府奖励补助政策的黄标车,除要求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以外,同时还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在市本级注册登记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申请淘汰报废的车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车辆性质为环保部门核准的黄标车。
申请淘汰的黄标车按车辆类型、注册登记时间和申请报废淘汰时间等条件给予不同补助。根据补助办法,货车最高补1.75万元;客车最高补1.96万元,最低补0.21万元;轿车最高补1.4万元,最低补0.56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根据车辆类型以及登记年限有所不同。此外,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固定班线营运客车(含公交车)、集装箱运输车等还将在期限内追加相应补助。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桐乡市目前注册登记黄标车保有量为5620辆,2014年全市须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255辆,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建设、电力、卫生、公交等涉及公共服务、民生项目用车和交通营运车2015年上半年实现全面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