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3-21 来源:新华网
截至2014年03月17日,海南省海口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总量为437880辆。这么庞大的数字使海口对于电动车管理出现了老大难问题,《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施行,对解决电动车闯红灯、超速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目前海口市电动车保有量超43万辆
近几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海口市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迅速增加。从2002年海口市道路上出现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十年时间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约20万辆,2012年1月1日起,不到两年时间,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突破40万辆,较前十年的增长翻了一倍。截至2014年03月17日,海口市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总量为437880辆,其中蓝牌123834辆,黄牌314046辆。
海口市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存难题 交通乱象待整治
目前按照登记管理的统计数据计算,以日均增长四百辆,一年约十五万辆的速度增长。依此速度,再过两年,保有量又将翻一倍。这是交通管理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
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接受过法律法规培训及严格的驾驶技能考核,守法意识不强,驾车上路多为所欲为,不遵循交通法规,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衍生局部的交通乱象。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的意义
2012年1月1日,海口市政府正式施行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等进行了规范,对电动车实行目录管理、登记上牌管理和通行管理;保障电动自行车的通行条件,解决“无路可走”问题,还完善了法律责任,对车主违法行为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作出规定,它的实施,标志着海口市电动车逐步进入规范化管理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