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0-2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经陕西省政府同意,由陕西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3年2月21日起正式执行。该省计划4年内共淘汰130764辆黄标车,补贴15.84亿元,根据各市区财力状况采取差别化补助政策,其中省级补助5.355亿。
《办法》规定,报废载货汽车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3000元,轻型每辆补贴9000元,微型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载客汽车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1000元,小型每辆补贴7000元,微型每辆补贴5000元。补贴期限为2012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补贴。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汽车尾气已成为城市灰霾的首要因素。根据专家估算,机动车排放的颗粒物中,80%以上都是PM2.5,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很大。根据目前污染形势分析情况来看,防治机动车污染的首要和关键就是黄标车。黄标车,即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由于“黄标车”的出厂技术性能低、污染排放高,再加上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超载运行严重,排放超标现象频繁,尤其是“黄标”柴油车冒黑烟现象严重。
据陕西省环保厅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需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130764辆,其中载客汽车30050辆,载货汽车100714辆。该省淘汰黄标车治理工作从2012年起在西安首先开展,2013年起增加宝鸡、咸阳、铜川、渭南、杨凌、延安等六市区,2014年起在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四市开展。其中,西安市到2015年将强制淘汰黄标车7.9万辆,同时淘汰其它老旧车辆,“十三五”期间,从严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到2020年,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将全部被淘汰,机动车保有量力争控制在280辆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