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制订综合配套政策治理机动车排放污染

发布时间:2013-09-23 来源:新华网

北京市副市长张工18日向新华社记者表示,需综合采取法律、经济、市场、行政等措施,研究制订鼓励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公共政策,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减少排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缓解交通拥堵。
  机动车排放污染已成为北京重要污染源之一,截至2013年8月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攀升至537.1万辆,总量增长过快,使用强度过大,使得污染减排效果大打折扣。
  近年来北京已通过不断加严新车排放标准、加强在用车排放监管、逐步改善油品质量、加大老旧车淘汰等措施,全面治理机动车排放污染。然而,北京市环保局数据显示,机动车对PM2.5贡献率占比仍高达22.2%,其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约占全市排放总量的58%、40%。
  张工指出,国外一些大城市提高用车成本、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公共政策已实施多年,发挥较好效果,对北京市制订相关综合配套政策有所启发。
    为加速老旧高排放车淘汰,引导部分在用车进行排放治理,低排放区政策在欧洲被广泛应用。据张工介绍,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德国、丹麦的部分城市,意大利罗马和米兰,英国伦敦,奥地利蒂罗尔州,捷克布拉格城市中心区域或主要道路都设定了低排放区。
  “伦敦实施低排放区四年来,PM10浓度年均下降13%。米兰试行低排放区后,PM10下降23%,NH3下降47%,NOx下降15%,CO2下降14%。”张工说。
  北京市交通委数据显示,9月17日16时许,北京交通指数近9,平均时速低至20公里。北京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国内外专家一致论证,时速60公里时排放最低,当时速低于20公里,尾气污染物排放则会高出至少3倍以上。
  缓解交通拥堵方能带来环境效益。张工举例说,新加坡1975年就对通往商业中心区的所有道路以及其他一些拥堵严重的道路征收拥堵费,结果早高峰时段的交通流量下降了76%,选择公共交通的比例由33%提高到1983年的70%。
  2013年9月13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规定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机动车结构调整减排工程也是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北京将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2017年底力争实现20万辆目标,同时车用燃油总量实现比2012年降低5%以上。
  张工表示,北京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政策将体现在政府、行业、个人三大用车群体。“一是政府公务用车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二是公交、出租、旅游客运、环卫、邮政、驾校等行业大力发展新能源车辆;三是鼓励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