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09-04-03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于2008年10月下旬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网站和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环境报、中国汽车报上刊发《关于征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的启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志设计方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参与,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截至2008年12月10日,共收到233件作品,经过专家评审,推选出中标奖1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入围奖10个。现将获奖名单及中标奖公示如下:
 

一、获奖名单
   

中标奖(1个):王滔(重庆市江北区)
    一等奖(1个):杨薛龙 施晓燕(北京市朝阳区)
    二等奖(3个):杨键(江苏省常州市)、李明泽(江西省南昌市)、周卫国(浙江省嵊州市)
    入围奖(10个):许莹 周大森(北京工业大学)、汤孔丹(新加坡)、刘萍萍(江西省南昌市)、李明泽(江西省南昌市)、张弘(安徽省宣城市)、范朝勇(浙江省海宁市)、罗魁(江苏省无锡市)、雍自高(江苏省扬州市)、王汇廉(江苏省常州市)、王猛(江苏省徐州市)
 

二、中标奖介绍


   标志设计以“无限”符号为创意主体。标志中一辆汽车穿过“无限”符号,被分成了两半——后半部是线条组成的虚的汽车轮廓,代表失去作用的废旧车;前半部是清晰完整的汽车轮廓,代表新车,体现出旧汽车零部件经过再制造将会以新的形式重获生命,得到再利用。
  

标志以齿轮造型做背景,整体呈圆形。图形上用中、英文标出“再制造”。同时,用浅蓝色和草绿色衬托不同的图案。设计美观大方,寓意深刻。
 

公示期为2009年4月3日-2009年4月10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9年4月10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反映。
 

电话:010-68505573   010-68595246
    传真:010-68505594   010-6859524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循环经济处),邮编:100824。
    E-mail:xhjjc@ndrc.gov.cn; yulan5226@126.com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