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13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
冀交公〔2012〕382号文收悉。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国道107线漕河收费站等13个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站点的收费年限(详见附表),收费期限届满一律停止收费。
2012年7月24日
附件:国道107线漕河收费站等13个政府还贷普通公路收费站点收费年限核定表
序号收费站名称核定收费年限核定收费截止日期备注
1国道308线栾赵(栾城)收费站152012年12月24日,2国道308线赵栾(赵县)收费站152012年12月24日,3国道107线漕河收费站152012年12月31日,4省道平青大线平青大1收费站152014年6月1日5省道平青大线平青大2收费站152014年6月1日,6国道107线涿州收费站152014年8月31日,7省道成峰公路峰峰收费站152015年12月31日,8106国道冀州收费站152018年10月5日9106国道,武邑收费站152019年4月30日,10省道邢峰公路和村收费站152019年10月4日,11309国道武涉公路收费站152019年11月30日,12省道廊泊线里澜城收费站152020年12月5日,13国道107定州收费站15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