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7-17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
今年上半年,大兴区淘汰老旧机动车14787辆,其中转出9719辆,报废5068辆,提前完成全年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
据了解,老旧机动车是指使用6年及以上且未达到现行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含黄标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指出,将继续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并且给出了各地区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为了加快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完成任务指标,区环保局把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点。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淘汰程序,增加了对黄标车检验频度,限制营运黄标车,加强维护治理,促进达标排放;对黄标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淘汰、注销登记,将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机动车的车辆号牌予以公告,对逾期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安排专项资金,鼓励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车主主动淘汰车辆。同时,在全区主要干道投放遥感检测车,加大违规车辆查处力度,强化执法监督,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
为鼓励老旧机动车淘汰,国家也新出台了相应规定,北京市已于2015-2016年实施新一轮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方案规定对使用6年及以上、提前1年及以上报废的车辆补助车均8000元,小客车最高补助8500元,重型柴油车最高补助21500元。对转出车辆不再予以补助。若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更换新车,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平均标准不低于政府补助的原则再给予车主购置新车奖励。 下一步北京将对机动车特别是老旧机动车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促进车辆达标排放和更新淘汰。目前,北京国Ⅰ排放标准车辆最短已使用超过13年,国Ⅱ排放标准车辆最短已使用超过10年,这部分车辆车况较老,排放污染较高,超标现象比较严重,是治理并监管的重点对象。为此,北京将通过采取区域限行促进淘汰、经济补助激励更新、加大上路执法处罚、加强达标排放监管等综合措施,对老旧机动车逐步实行末位淘汰,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