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合肥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2日
2015年合肥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4〕30号)要求,为有效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把节能增效、低碳发展作为推进生态合肥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按照“强化责任、建立机制、夯实基础、倒逼转型、总量控制”的工作思路,以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为抓手,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生态发展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进一步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有效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目标。2015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25.5万吨标煤以内,能源消费增量不超过71万吨标煤。
二、严格落实目标责任
(一)压实总量控制目标。按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要求,将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开发区,确保完成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见附件)。
(二)加强节能预警和目标考核。建立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预警机制,按季度通报各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理想的地区实施预警调控。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控制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对本行政区域内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负总责,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三、有效实施节能调控
(一)控制高能耗产能增长。重点加强化工、水泥(熟料)和钢铁行业调控。2015年,中盐红四方用能总量控制在65万吨标煤以内;巢东、中材、皖维(水泥部分)、大江、威力公司能耗总量分别控制在43万吨、38万吨、15万吨、19万吨、6.3万吨标煤以内;马钢(合肥)公司能耗总量控制在53万吨标煤以内。
(二)加强公共设施节能管理。有效减少市政景观、道路过度照明,全面开展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合理限制大型商业场所、星级酒店、公共机构用电量,大力引导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技术产品应用。
(三)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光伏应用第一城”建设,推进钢铁、化工、建材等工业行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四、强化能源消费管理
(一)合理优化能源消费配置。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关,完善节能评估与审查程序,新建高耗能项目能效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将有限的新增能源消费空间优先配置到低投入、低消耗、少排放、大产出、大收益、可持续的产业中。对能耗强度、能源消费增量超过年度控制目标区域,实施区域能评缓批限批,确保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支撑更高水平、更长时期的发展。
(二)实行区域内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确保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不突破,新增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原则上在本区域范围内通过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方式实施。对违规建设项目、突破能耗指标等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制定节能预警调控方案。市经信委会同市统计局根据能源总量控制指标和本方案要求,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实施各区域能源消费预警调控方案,并加强检查、指导。
(四)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监管。实施“万千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强考核并将结果对社会公告,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用能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加强企业能源计量监测,组织开展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五、实施节能降碳工程
(一)抓好抓实重点领域。
1.加强工业节能降碳。对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实施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实施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动企业内部建设能源管控中心。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低碳工业园区试点。
2.推进建筑节能降碳。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新建公共建筑(单体、联体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保障性住房(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和医疗卫生场所、体育场馆、剧院、汽车站、火车站、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大专院校、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应按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设计、建造和运营。积极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大力发展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通过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等方式,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3.强化交通运输节能降碳。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建设,深化“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加速淘汰高耗能老旧汽车,引导运营车辆向大型化、专业化、节能化方向发展。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普及ETC系统应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速公交车辆更新换代,鼓励使用新能源、节能环保公交车辆,积极推进“公交都市”和智能公交示范工程建设。
4.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继续开展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对创建单位宣传教育、节能改造以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督查落实,发挥公共机构节能模范表率作用。推进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二)大力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通过采取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燃煤锅炉改造等方式,重点推进电力、钢铁、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节能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积极推广系统节能、生态设计等先进节能理念和技术。开展关键用能设备信息化改造试点。
六、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一)建立节能量交易试点。适时启动合肥市节能量交易平台建设,按照“互联网+”思维,建设具有在线交易、监管和技术服务等功能的节能量交易“云平台”,加快制定节能量交易制度和实施方案,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
(二)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鼓励和推动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扶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建立完善的节能量审核制度,促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严格目标责任考核。推广电能服务,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工业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范围。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七、加强宣传引导
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降碳的积极性,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附件:2015年各县(市)区、开发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表
附件
2015年各县(市)区、开发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