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11 来源:南宁日报
近期,环保部门强化黄标车和老旧车的管理,要求在对营运黄标车综合性能进行检测时,必须要通过尾气检测,每辆营运黄标车每4个月要求检测一次尾气,从源头上杜绝黄标车冒黑烟上路运营。
据了解,南宁市早在今年4月便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规定营运黄标车环保检验与综合性能检测同步,对环保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对所属车辆存在未及时办理年审业务的运输企业,停办该企业车辆除年审以外的所有车管业务;营运车辆进行营运证年审时需查询环保标志核发系统,年审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
市环保局呼吁,今年我市制定了《南宁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实施办法》,对2015年至2017年南宁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希望车主能够提前淘汰黄标车。
相关链接:南宁对营运黄标车及尾气不达标车辆的管理规定
一、2005年底前注册登记营运黄标车,不予办理2015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和机动车年审业务,不予办理2015年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手续;
二、2006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期间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不予办理2016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和机动车年审业务,不予办理2016年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手续;
三、2007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所有营运黄标车,不予办理2017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和机动车年审业务,不予办理2017年度的道路运输证审验手续;
四、未达到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业务,同时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
五、鼓励营运类黄标车及非营运类黄标车提前淘汰,享受政府的差别化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