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今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发布时间:2015-04-23 来源:城市晚报

长春市政府近日制定并印发《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明确,2015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值为100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浓度均值下降15%左右。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有所下降。
    在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方面,加快淘汰黄标车。加大对新车注册及转入车辆管控力度,低于国Ⅳ标准的车辆不得办理登记注册和转入落籍。加大黄标车淘汰工作力度,四环路以内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完成48个路口的78面禁止驶入标志的设置安装工作,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依法予以处罚。拟定黄标车淘汰补贴方案,鼓励提前淘汰。2015年,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5年,推广新能源汽车2133辆。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
    另外,严查“冒黑烟”机动车。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加大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路检路查频次,限期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坚决杜绝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