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2015年第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5-02-13

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4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2015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