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标车淘汰总量为10.78万辆 完成率达100%

发布时间:2016-01-14 来源:和讯网

淘汰治理黄标车是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和谐统一的重要举措。日前,应省政府要求2015年底青岛市应淘汰黄标车总量为10.78万辆。日前,青岛交警支队已于2015年12月18日,将剩余的65525辆黄标车(含7471辆营运黄标车)全部淘汰完毕,完成率达100%,提前完成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其中,全市报废拆解黄标车37881辆,拆解比例达47.32%,位居全省第一名。
  青岛提前完成淘汰黄标车工作 其中5种黄标车被淘汰
  2016年1月12日,青岛市公交交警支队对黄标车淘汰进行了新闻发布会。此次新闻发布会上,信网了解到,自山东省政府作出部署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强力推进了黄标车淘汰治理。
  黄标车是指,按照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经尾气检验,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各型机动车辆,其中包括低于国Ⅰ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及其他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低于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及其他燃料压燃式发动机汽车。
  那么对于黄标车淘汰形式是怎样的?青岛市车管所副所长乔伟荣告诉信网,此次淘汰黄标车共有5个形式,“第一种就是拆解黄标车,第二种就是根据环保部门统计黄改绿的车辆,第三种是根据环保部门核对原统计为黄标但实为绿标的车辆,其次,查封、盗抢、抵押三种状态也算。最后一种就是车主称车辆已灭失或未找到车主及所属车辆,在车辆管理系统办理了灭失注销手续的。这五类形式在今年我市淘汰的黄标车中共计65525辆,截至12月18日,其淘汰率已达100%。”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信网了解到,自2016年1月1日起,山东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将禁止上路行驶,如外地黄标车驶入将受到扣3分罚200元的处罚。同时,淘汰黄标车将不再享受任何政府补贴。
  强化源头监管 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淘汰治理工作
  在新闻发布会上信网了解到,此次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充分利用了重点车辆监管平台及基础台账,采取广泛走访、台帐比对和车辆检验等方式,深入开展了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
  其中第一种是开展了车主、车辆、驾驶人“三见面”活动,组织黄标车所属单位学习车辆淘汰相关政策,督促车主及时办理车辆淘汰注销手续。根据黄标车淘汰明细,分区域、路段责任到街道、社区和村庄,以车找人,督促车主及时办理车辆报废。
  而其次就是实行尾气检测前置,对尾气检测不达标的黄标车,不予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同时严格车辆检测、转移等环节把关,对属于黄标车的车辆,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并督促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注销。
  再就是严把车辆检验关。组织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负责人学习黄标车淘汰工作相关规定,对列入淘汰范围的黄标车停止检验,并利用远程车辆检验系统强化监督监管,安排专人办理强制注销业务。
  最后一种就是严格按照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业务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二手车、老旧车交易市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确保每一辆报废车真正拆解销毁,不再上路行驶。加大对报废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回收企业拆解行为,及时拆解报废,加快报废注销进度。
  严密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淘汰黄标车真实有效
  据青岛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淘汰黄标车工作将严格把关,“对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严格按照规定,派民警到报废回收企业监督销毁拆解,对其他报废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存《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相关资料后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对注销的黄标车,根据黄标车登记的行政区域细化任务,对灭失的车辆以车找人,对车主进行询问后制作笔录,完善相关资料。对车辆登记地址和联系人电话发生变化的,通过户籍信息和通讯部门查找车主和有关当事人,向其讲明法律责任和法律义务,落实车辆去向,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将已灭失注销的车辆录入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与服务系统进行比对,查询交通违法记录、交通事故记录、交通查缉系统卡口车辆行驶轨迹,通过收存相关材料和查询系统比对结果相互印证,确保报废车辆资料的真实性、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