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投资优惠政策有变

发布时间:2015-03-25 来源:商务部网

3月23日,由广东省商务厅主办,泰国“新投资促进战略:可持续发展”研讨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马桦携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资深投资顾问阿查琳·潘塔娜攀猜,对泰国投资委调整后的新政策做了主题介绍,为广东企业代表解读了新政策的利好和投资契机。
    泰国是广东第九大贸易国。2014年,广东与泰国进出口贸易达211.9亿美元,增长5%,占中泰贸易额的29.2%。TCL集团、广东省农垦集团、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广东知名企业已在泰国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开展工程承包等业务。马桦指出,“广东与泰国的合作基础雄厚,前景广阔”,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必将加深广东与泰国的友谊,促进商贸合作的更好更快发展。
    阿查琳解读了泰国投资委(BOI)发布的投资优惠新政策。新政策取消原来按项目所在区给予投资优惠权益,以按行业类别给予投资优惠权益以及按项目价值给予额外优惠权益为主。以A类行业中A1子类为例,包括垃圾发电、微电子设计、生物科技等,最高能获得免8年企业所得税无上限的优惠权益。调整后的新政策着重发展绿色工业,发展高科技产业,促进区域新产业集群的形成。
    马桦说,广东与泰国的合作商机无限。特别是广东正在全面参与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必将为双方经贸合作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