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07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1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1]57号)的要求,由江苏航天惠利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计划编号为20110186-Q-303)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该项标准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技术归口单位是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面向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请您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并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到全国环保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意见处理。                  
    联系人: 黄进    曹妍
    联系电话:010-58811712      010-58811761
    电子邮件:huangjin@cnis.gov.cn    caoyan@cnis.gov.cn

附件1:国家标准《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附件2:国家标准《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3:国家标准《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编制说明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