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5-23 来源:商务部网
据巴基斯坦《新闻报》5月19日报道,巴机械发展委员会(EDB)近期将向内阁经济协调委员会(ECC)提交汽车产业新制造商准入制度建议报告。据悉,该制度旨在创造友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国际知名的汽车制造商来巴投资,并给予新生产商一系列渐进式激励政策;同时,巴政府也希望通过政策确保制造商不随意停止投资和撤离巴基斯坦。
据悉,上述政策中所指新制造商包括目前尚未在巴开展业务的潜在的汽车组装或制造商,新制造商可以直接在巴投资开展业务,也可通过与巴国内现有汽车制造商合作开展。但该制度要求,新制造商需满足一定准入门槛:对于巴士和卡车制造商,需在巴境外拥有年产50000辆的生产能力(巴士和卡车各25000辆);商务轿车需在巴境外有年产40000以上的生产能力;农用拖拉机等需在巴境外有年产50000台的生产能力。
该制度将要求,新制造商必须有逐步实现配件或整车生产本土化的计划,同时生产的汽车满足EDB环境排放标准。拟通过绿地投资的新制造商,注册时需一并提供土地购买协议;拟通过与既有制造商合作的新制造商,注册时需提供已签署的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