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将推迟半年实施欧3标准

发布时间:2010-12-22 来源:商务部网

国际文传电讯社哈萨克斯坦12月20日消息,哈交通运输部长阿•库赛诺夫宣布,该部已通过决议,将进口车辆欧3排放标准的实施启动时间从2011年1月1日推迟到7月1日,以便与政府今年7月做出的自然人进口车辆优惠政策达到同步。
  哈萨克斯坦2009年7月15日开始实行欧2排放标准。目前,哈准许自欧盟国家进口2001年及以后的(汽油发动机)车和2002年及以后的柴油车;自美国进口2001年及以后的车;自日本进口2005年及以后的车;自加拿大进口2004年及以后的车间;自中国进口2008年及以后的车;自韩国进口2003年及以后的车。 z
  按照技术监管时间表,哈计划自2014年1月1日起实行欧4环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