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5-26 来源:WTO/TBT通报中心
在韩国机动车辆安全标准(KMVSS)中将做出下列修订:
1. 对低速电动车辆将采用新的宽松的安全法规:最大时速(60千米/小时)、制动器、前照灯、显示牌(conspicuity plate)等(预期生效日期:颁布之日)
* 大约将于2010年3月颁布 。
2. 当分离时,车辆总重为3.5吨或以下的拖车的惯性制动器或电力制动器应当自动启动(预期生效日期:颁布之日)
3. 当分离或配备附加的连接装置时,0.75吨或以下的拖车应当自动启动(预期生效日期:颁布之日)
4. 头部约束系统的范围将与GTR7.相一致(预期生效日期:颁布后,新的类型12个月,现有的类型36个月)
5. 在所有乘用车的座椅上应当安装3点式座椅安全带(预期生效日期:颁布后,新的类型6个月,现有的类型18个月)
6. 安全玻璃法规应当与GTR 6. 相一致(预期生效日期:颁布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