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3-26 来源:国家发改委
各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
为落实《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中关于汽车发动机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汽车发动机企业的管理,经研究,我司决定对现《公告》内汽车产品所使用发动机的生产企业及产品进行摸底调查,为下步建立《公告》产品发动机库做好准备工作,现请有关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向我司提供企业生产基本情况,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
二、请于2005年7月31日前,将三份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的刻录光盘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二区7号楼,邮政编码:100070,收件人:张龙;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龙、姚勇
联系电话:010-63702961、63702958。
附件: 《汽车发动机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