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6-25 来源:驻华网站
1、外资管理机构 投资执行机构为投资最高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投资和自由区总局。该机构相当于副部级,统管外资项目和自由区,具体负责制定和修改投资法,改善外资环境,外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咨询服务,对外宣传等。总部设在开罗,各省市均设有分支机构。该局的主要职能为: 与其它政府机关合作,分配投资用地。
受理投资者的申请和要求,如项目的建立、更改和扩建等。为项目获取进口许可,办理投资资本注册及利润转移。
应项目业主要求,代表其从有关部门获取项目建立、管理和生产所需的所有执照和批准证书。
向投资者提供技术咨询。
监督项目实施并收取各项费用。
2、设立商业组织的规定
外国公司可通过设立代表处、科研办事处、分支机构或有当地成份加入的实体的形式在埃及立足。
代表处的职能是进行市场调查或研究生产的可行性,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及商业代理业务。
科研办事处专指医药公司,开设申请须提交卫生部,经理和雇员必须是埃及人。
外国公司中要在埃及有合同需履行,就可在埃及注册分支机构,活动不能超出履行合同的范围。
外国投资的主要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份全部为外资所有。
3、内地投资项目报批程序
(1)预批
投资者须向投资局执行主席提交一份正式的《预批申请表》,投资局收到此表后将其送往下属有关部门。投资局联合委员会将对此表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在执行主席批准联合委员会的意见后,由投资局下属的有关部门以局面形式通知投资者。
(2)最终批准
通过预批后,投资者须向执行主席办公室提交《投资申请表》,并按规定附上有关文件和资料。投资局在听取有关单位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后,由执行主席签署一份备忘录。该备忘录经董事会主席批准后,投资者即可着手组建项目公司。
4、自由区投资项目报批程序
(1)预批
投资者须向自由区管理部门提交《预批申请表》。自由区技术委员会将提出意见,经执行主席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资者。
(2)最终批准
投资者须向自由区管理部门提交《投资申请表》,并按规定附上有关文件和资料。自由区管理部门就该项目向自由区董事会提交一份备忘录,董事会决定通过后,自由区管理部门将通知投资者。
(3)投资者接到通知后须在1个月内与自由区管理部门联系,以讨论项目实施地点和占地面积问题。投资者按投资局的规定缴纳租金并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4)自由区主席颁发开业执照(包括经批准的项目目标、期限、地址界限及缴纳的财务保证金)后,投资者即可组建项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