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进口商品税务规定

发布时间:2009-04-02

新加坡《海关法》规定,进口商品分为应税货物和非应税货物,应税货物包括石油、酒类、烟类和机动车辆等4大类商品,非应税货物为上述4大类商品之外的所有商品。应税货物和非应税货物进口到新加坡都要征收7%消费税,应税货物除征收消费税外,还需征收国内货物税和关税。根据中新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2009年1月1日起,新加坡取消从中国进口货物的关税(主要为酒类),新加坡进口中国商品只需缴纳国内货物税和消费税。

新加坡应纳税商品及国内货物税一览表

商品名称

国内货物税

酒类商品 S$48 或S$70 per liter
烟草类商品 S$181-352 per kgm
石油类商品 S$3.7-7.1per dal
机动车 20%
带引擎的摩托车、自行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