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21 来源:嘉兴日报
近日,港区出台《嘉兴港区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平湖市乍浦镇(嘉兴港区)境内的机动车登记上牌并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机动车可申请资金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为1.96万元。记者从港区环保局了解到,自本月16日开始,车主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平湖市浙北物产有限公司指定受理点进行申请。
满足4个条件可获补助
记者了解到,港区将按照“鼓励尽早淘汰、实施分类补助”的原则,鼓励黄标车提前以报废方式淘汰,政府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使用年限等给予适当补助,一车一补。
根据《办法》,获得补助的黄标车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车辆性质为环保部门核准的黄标车;注册登记的地址在平湖市乍浦镇(嘉兴港区)境内的机动车;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机动车;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淘汰的机动车。
申请淘汰的黄标车按汽车类型、注册登记时间和申请报废淘汰时间等条件给予不同补助。根据补助办法,货车补助标准最高1.75万元,最低0.14万元;客车补助标准最高1.96万元,最低0.21万元;轿车补助标准最高1.4万元,最低0.56万元。具体补助标准根据车辆类型以及登记年限有所不同。此外,省际、市际固定班线长途营运客车,县际固定班线、城乡、城市公交大型营运客车等4类还将在期限内追加相应的补助。
申请淘汰越早 获得补贴就越多
为鼓励黄标车尽早淘汰,按照《办法》,港区将从2014年至2015年两年里,分3个时段执行差别化补贴政策: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全额享受基础补助标准;2015年1至6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基础补助标准的70%;2015年7至12月期间申请淘汰的,享受基础补助标准的50%。而到2016年及以后淘汰的黄标车将不再享受补贴。
那么,车主如何办理黄标车淘汰手续,尽早拿到补贴呢?据介绍,从本月16日开始,车主首先要将报废车辆送往平湖市浙北物产有限公司指定受理点,然后携带市商务局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公安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车主的个人身份证或者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经办人员个人身份证、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为便于发放,统一要求提供中国建设银行账户)、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等材料至受理点窗口,并填写《嘉兴市黄标车淘汰补助业务办理授权委托书》进行办理。
到明年年底淘汰全部黄标车
港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完成港区“十二五”机动车污染减排任务,改善港区空气质量。
据了解,黄标车是指属于国ι排放标准以下的汽油车及国ⅲ排放标准以下的柴油车,这些车辆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环保部门核发黄色环保标志。一辆汽油“黄标车”的排放量分别相当于5辆国ι、7辆国ⅱ、14辆国ⅲ、28辆国ⅳ车的排放量。因此淘汰黄标车是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目前,港区纳入淘汰目标范围的黄标车共有700多辆,计划2014年底完成50%车辆淘汰,于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预计将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150吨左右。从10月25日起,港区还将对黄标车实施区域限行,今后,黄标车限行的时间、范围可能还会扩大。“所以希望车主在规定时间内尽快淘汰,否则将可能面临强制报废。”港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