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3 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第四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7]128号)要求,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完成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国家标准编写工作,现请提出意见,并于2019年8月11日前反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地址:无锡市钱荣路88号    邮编:214151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0510-85511853 

   传真电话:0510-85503152  Email:3056283@qq.com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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