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1-08-19 时效性:
实施日期:2021-08-19 文 号:工信部联节〔2021〕114号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8月19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0)


附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