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10年

发布时间:2014-12-05 来源:中国汽车质量网

制度的诞生和加码
    2004年3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正式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我国首次实施召回制度。2012年10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公布,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办法》)发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次次的政策加码带来的一大改变就是对车企处罚力度的加大。虽然《规定》的出台历经多年,但出台后,对违法行为最高处3万元罚款的规定显然难以对厂家对待缺陷产品时的不自律产生威慑。如此低的违法成本甚至让一些车企选择不进行备案,据了解,截至2011年底,我国的3551家整车制造企业中,在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完成汽车召回信息备案的仅有331家。
    2012年10月公布的《条例》中,罚金最高可超过1亿元的规定让中国汽车市场上的召回不再被指“和风细雨”。《条例》明确规定,对生产者未按照规定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隐瞒缺陷情况或拒不召回的,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除了经济惩罚,情节严重的企业还可能被吊销有关许可。
    在最新公布的《实施办法》中,更是首次将零部件生产者一并列入召回管理规定中,并进一步明确了召回过程中厂家的责任和义务。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郝庆丰看来,《实施办法》与《条例》相比,在缺陷产品调查的职能部门和调查对象上都进行了范围上的放开后,汽车召回制度落实起来将更加顺畅。
    应该说,从召回制度在中国市场上诞生的那天起,它就和汽车召回数量逐步形成了互为促进的关系。从年度召回数量来看,2009年我国汽车召回数量首次突破100万辆,2013年这一数字更是超过530万辆,而就是在这期间,实施了8年的《规定》升级为《条例》。另一方面,《条例》及《实施办法》中的新条款也势必让中国市场上汽车召回的数量呈逐年增加的态势。
    对此,汽车分析师张志勇表示:“我们的召回制度还处于发展阶段,召回的缺陷汽车产品接下来势必会继续增长。”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蒋苏华则认为,同步升级的巨大惩罚力度使汽车召回法律体系更加威严。
    谈召回色变成为历史
    在消费者层面,消费者一度将“召回”和“劣质”画上等号,甚至某品牌车型有召回纪录会影响消费者购买行为。不过随着召回行为涉及品牌、车型和数量的增加,消费者对召回趋于理性的态度让汽车企业敢于在中国市场上直面缺陷、实施召回。
    以自主品牌中江淮汽车和长城汽车的表现看,发生在2013年的召回并未对其销量产生负面影响。2013年,以往一直对召回遮遮掩掩的自主品牌有所突破,11个品牌召回次数达到15次(超越了韩系车的13次),总量达到518826辆(自主品牌2011年和2012年的数据分别是2次、5次,数量为10760辆、343639辆)。2013年,实施过召回的江淮汽车累计销量49.5万辆,同比增加10.46%;长城实现75.4万辆的销量,同比增长21%。
    合资品牌中,2011年8月,广汽本田和东风本田召回市场上约76万辆奥德赛、雅阁和思铂睿等车型,但在中国汽车质量网关于“普通消费者如何看待本田的此次召回”的网络调查中,有70.7%参与投票的消费者认为“汽车出问题在所难免,能主动召回值得肯定”,持观望态度的消费者只有9.8%。
    正如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司长严冯敏所说:“企业召回的主体责任意识正在明显加强,从原来认为召回是件丢脸的事,转变到认为召回是维护企业形象和加强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则认为,“召回也是厂商对市场及消费者负责任的表现,是行业的一种进步,被召回的车辆未必质量就差,没有被召回的车辆未必质量就好,只是故障隐患没有被发现。被召回的车辆将隐患消除后,安全性更高。”
    当然,在消费者及舆论都在逐渐正视汽车召回的同时,汽车厂家处于经济等因素的考虑,反而在召回上大打“太极拳”的案例也不少。虽然美国四大汽车经销商“第一汽车集团公司”CEO Earl Hesterberg看法(一些豪华品牌在美国不断提高促销力度,重心已经偏向于争夺销量领先地位而不是强调品牌价值)有美国的地域局限,但作为越来越能够决定一个国际品牌全球销量目标能否实现的市场,中国市场上的销量之争只会比美国市场更加激烈。以近期持续发酵的一汽-大众全新速腾断轴问题为例,从2014年7月22日的“辟谣”到10月17日宣布“召回”,这期间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等言辞,以及召回公告宣布后所需的4个月准备期,都让人怀疑,产品缺陷已经不是引发一次召回的惟一因素。
    强制召回无“用武之地”
    1966年至今,美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7万余次,累计召回车辆5.4亿辆,其中七成为制造商主动发起,剩余三成则是缺陷调查办公室指令召回。
    从2004年《规定》正式实施到今年9月30日,我国共进行汽车召回793次,涉及车辆超过1688万辆。其中因受国家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进行的汽车召回为83次,占比超过1成,涉及车辆为541万辆,占比超过3成。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未有过一宗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的案例。
    事实上,这只是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实施10年来,管理和技术层面遇到诸多问题的一个缩影。
    在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局长戴维·斯特里克兰(David Strickland)看来,如果没有消费者的投诉,汽车产品的召回可能会停滞不前,“消费者成为召回程序的根源,召回通常是由于政府接到消费者投诉而检查导致。”而在我国,消费者碰到疑似缺陷时,第一时间是向经销商和厂商的客服询问,如果经销商和厂家能够通过一些非正规手段解决个案,那么消费者将不会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专业投诉网站、消费者协会等途径发布已经碰到的故障。
    另外,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专家王凯明介绍,目前的缺陷调查中,人力方面,加上实习的也不过7~8个人或者10个人;硬件方面,缺陷调查不完全是一个常规的实验,有很多是很特殊项目实验,现在实验室正在建设过程中;另外就是其他一些规章制度也有一个完善发展的过程。
    然而在NHTSA,缺陷调查办公室的雇员就有60人左右,他们专门负责接受车辆用户投诉、立案开展车辆缺陷调查。除此之外,车辆研究与测试中心有近100名工作人员负责汽车产品缺陷工程技术实验分析,还有数百名研究人员从事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制定、交通伤害控制、数据统计分析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在此基础上,从1966年NHTSA建立至今,它建立了庞大的数据库系统,将车辆信息、技术数据和各类缺陷投诉等信息进行系统管理。而在我国,除车主投诉、媒体报道外的车辆事故信息、维修故障信息、产品伤害信息,则由不同的部门掌握,缺乏包含这些信息的数据库。同济大学汽车安全技术研究所所长、教授朱西产也指出,汽车召回从公共安全角度来说,应该把所有的问题都找出来才好。缺乏这个数据库的话,缺陷鉴定调查就需要更久时间。
    是节点,更是起点
    2014年上半年,由于有通用2000万辆的召回,美国市场上汽车召回总数达到创纪录的3200万辆。相较而言,我国10年汽车召回的总和也仅突破1688万辆。如果说通用的情况太过特殊,那么以2013年中美的汽车销量和召回量来看,数据依然悬殊。2013年,美国汽车销量和召回量分别为1560万辆和2200万辆;中国的分别为2198万辆和531万辆。
    相比之下,中国市场上的汽车召回不论在次数还是总量上都与汽车发达市场存在很大差距。
    另外,2014年9月下旬,福特汽车在北美召回85万辆汽车,涵盖新翼虎等车型。这是福特新翼虎自问世以来的第十二次召回。而从翼虎在中国大陆市场上市至今,仅有过两次召回。相信大多数消费者不会想当然地认为国产后翼虎的质量和可靠性会高于美国,因此不需那么多次召回。
    由此可见,中国消费者在召回问题上被“区别对待”的现象虽有所减少,但并未消除。另外,与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动辄几千万的惩罚性罚款相比,我们国家的惩罚力度还有提升空间,最主要的是目前还缺乏一个成型案例的支撑。不过,随着我国召回制度的完善,缺陷调查试验的展开,受调查召回的车企甚至零部件企业也会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中,从星星点点到燎原之势的汽车召回制度之火也会更加发挥其公法性质,维护中国汽车用户的公共安全利益。
    数说召回
    >100家
    从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至今的10年来,中国汽车召回网国内召回公告中显示共有100多家企业开展了召回活动。
    793次
    1688.5万辆
    从2004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我国共计进行汽车召回793次,召回汽车达1688.5万辆。10年来,召回制度有效减少了汽车和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不过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1780万件
    美国运输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美国一共召回逾1780万件与运输相关的产品,涉及汽车、儿童汽车坐椅、轮胎及其他车辆设备。而国内在10年间的召回汽车总量仅仅只有1688.5万辆。
    0
    这10年里,我国并没有发生过责令生产者实施召回的情况。
    83次
    10.5%
    32.1%
    10年间,我国因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共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83次,占总召回次数793次的 10.5%,召回汽车541.3万辆,占召回总数量的32.1%。
    133次
    531.1万辆
    65.8%
    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后,中国汽车召回数量急剧提升。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年,汽车召回达133次,共涉及531.1万辆,召回数量同比增长65.8%,2013年全年的汽车召回总量已经超过2004~2010年召回数量的总和。
    汽车召回制度10年典型案例
    1.大众因DSG变速箱问题召回
    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对大众DSG 问题的缺陷调查,最后通过多次组织召开专家分析会与技术交流会,认定DSG 变速器存在缺陷,质检总局依法通知大众公司实施召回。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大众(中国)因DSG 变速器动力中断故障问题,累计召回100余万辆相关车型,并引发了全球的召回。
    2.克莱斯勒牧马人因汽车自燃现象召回
    自2009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陆续收到克莱斯勒牧马人汽车自燃问题的投诉信息,随即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缺陷调查,受调查影响,生产者于2010年因变速箱油温过热问题对牧马人汽车实施召回。在第一次召回实施后,牧马人汽车依然不断出现自燃的案例,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启动缺陷调查工作,受调查影响,生产者再次实施召回。2011年生产者第三次因车辆自燃问题实施召回。
    3.2009年丰田在华召回近70万辆车
    这是我国实施汽车召回制度以来至当时数量最大的一项召回。根据召回报告,召回的原因是同一供应商供应给两家企业的零部件出现缺陷,因驾驶员侧的电动车窗主控开关控制模块在制造过程中润滑脂涂抹过多,可能导致内部短路,引起开关发热、熔损,操作时有卡滞感,车窗无法正常升降,极少部分会导致车门内饰板熔损。
    4.一汽为首家发布国内召回公告的自主品牌
    中国汽车召回网上发布的第一条国内召回公告为,一汽轿车因燃油箱隔热装置与排气管的间隙缺陷,于2004年6月18日至2005年6月17日召回马自达6。这同时也是中国汽车召回网上显示的第一条自主品牌车企发布的国内召回公告。
    5.广本为首家发布国内召回公告的合资品牌
    广州本田因燃油箱内燃油箱体与燃油室支架缺陷,于2004年6月18日至2005年6月17日对部分2003款雅阁轿车发出的召回公告,为中国汽车召回网上显示的第一条合资品牌车企发布的国内召回公告。
    6.丰田汽车LEXUS为首家发布国内召回公告的进口品牌
    丰田汽车LEXUS(雷克萨斯)因自动变速器缺陷,于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对LS430的召回的公告,为中国汽车召回网上显示的第一条进口品牌车企发布的国内召回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