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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15
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其间《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获得通过。该办法在准入门槛、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回收价格解禁等方面做出修订。草案坚持市场化导向,打破数量控制的垄断管理,符合规定的企业经批准均可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适应循环经济要求,允许将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变速器、前后桥等“五大总成”出售给再制造企业,并对回收、拆解等环节规定了更严格的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