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汽车纵横>正文

电动车合资不受产业政策约束

发布时间:2017-08-09

2017年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统称《意见》),该《意见》不仅着重提出要优化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布局,包括严格控制现有汽车企业扩大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引导现有传统燃油汽车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新能源汽车等,更是为外资车企在华新建纯电动乘用车合资公司打开了大门。此前,江淮大众成立合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一直被行业解读成特许大众在中国成立第三家合资企业,但按照《意见》中的内容,成立合资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可按照《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办理核准。这意味着,已经拥有两家合资企业的外资车企,也可以在中国成立第三家合资纯电动汽车生产企业。
Copyright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京ICP备05030302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809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6号汇融大厦A座15层 邮编:100055 办公信箱:autoreview@caam.org.cn 电话:010-6397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