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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0-24
9 月12 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计划》设定的工作目标即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这一治污计划可谓“史上最严”。有言论认为,《计划》的内容应当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的思路和方向。
此次《计划》与6 月14 日的“国十条”相比更为完善,将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放在了北上广及其周边地区,并将PM2.5 作为计划的重点,对PM2.5 浓度的要求比去年颁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更加严格。本刊列出了这两个文件中与汽车行业有关的内容,对比如下:
PM2.5 的治理目标
《规划》:到2015 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PM2.5 浓度下降要比2010 年下降6%。
《计划》:到2017 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PM2.5 浓度分别下降25%、20%、15% 左右。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将PM2.5 治理目标比之前《规划》确定的6% 的目标提高了将近3 倍,目标的变严更显示出国家对于这些地区污染治理的重视程度。若该计划严格执行,今年年初我国各地的“十面霾伏”围局或将得到缓解。
机动车保有量治理
《规划》:开展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重点是出行量)调控政策研究,探索调控特大型或大型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
《计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上广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汽车纵横》短评:《规划》并未对大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的限制做出严格规定,而只说“探索调控”;《计划》已然点名提出要严格控制北上广等特大城市的汽车保有量,并提出了可供选择的出行方式,而这些出行方式的便利程度仍要依靠国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短期内可行与否仍待考验。
车辆环保管理
《规划》:并无与公交车、出租车和低速汽车相关内容。
《计划》: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加快推进低速汽车升级换代。自2017 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增加了车辆环保管理中与公交车、出租车和低速汽车相关的内容, 扩大了车辆环保管理范围。这将促进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的发展、促进公共交通工具的升级换代。
黄标车淘汰
《规划》:2015 年底前实现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主城区黄标车禁行。力争到 2015 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基本淘汰辖区内黄标车。
《计划》:到2015 年,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 万辆黄标车。到2017 年, 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要求到2015 年淘汰2005 年底前注册运营的全部黄标车,比《规划》的禁行规定更加严格;此外,《计划》还增加了2017 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淘汰黄标车的规定。统计显示,一辆黄标车的污染排放量大致等于近30 辆国四标准车。现有的黄标车贡献的污染物排放量占移动源污染量的50% 至60%,它们的淘汰将为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释放更多的环境容量。除淘汰黄标车之外,保证汽车的排放稳定达标更是减少机动车排放的关键。此外,还应建立机动车I/M 制度,保证在用车辆维持达标状态。《规划》和《计划》均未提及建立该制度,将来或将完善。
检测预警体系
《规划》: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采取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
《计划》: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到2014 年,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要完成区域、省、市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等应对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汽车纵横》短评:《计划》比《规划》更全面地阐述了联防联控机制,并规定了重点治理区域的检测预警体系建立时间,更详细地说明了遭遇重污染侵袭时的可行应急措施,此外还提出了紧急演练的想法,以便更好地应对突发重污染天气的侵袭。
| 政策点评 |为了头顶那片蓝天汽车产业要加快行动
本刊评论员
9 月10 日,针对日益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2017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 浓度比2012 年下降10% 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 浓度分别下降25%、20%、15% 左右。《行动计划》的实施涉及到包括汽车产业在内的多个产业和社会方方面面,《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艰巨,各方责无旁贷, 应积极行动。
自2000 年以来,汽车产业不断地进行产品减排的升级,排放水平提升幅度比欧洲实现同阶段水平少用了2-3 年的时间,为减排做出了较大贡献。为了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中国,为了我们头顶那片蓝天,汽车产业应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担当起应该的责任,当前紧迫任务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加快乘用车的节能减排工作。目前,国内乘用车市场规模已占到汽车总规模的80% 以上,虽然以使用汽油为主的乘用车与PM2.5 不直接关联,但因其排放的NOX 具有一定的二次生成作用,因此,乘用车减排也至关重要。现大多数中国品牌汽车企业都在努力发展更节能、更低排放的产品。从国际技术发展状态看,汽油车节能减排潜力在40% 以上,技术路经主要包括内燃低碳驱动技术(含自动变速器和启停系统)、混合动力技术(中混、强混)、轻量化、低阻技术,以及三元催化和车载诊断技术(OBD)等。但汽车产业在这方面的发展不容乐观,如:在国外已是成熟技术的直喷、稀燃高效发动机,国内有半数以上企业缺乏技术开发能力和条件; CVT 或DCT 技术的成熟和产业化条件还有很多差距;关于启停系统,虽有企业在一些车型上搭载,但因使用便利性或多种因素致使节油性不明显,推广效果较差;在混合动力汽车方面,具备商品化条件的车型非常有限,关键还在于技术并不成熟和缺少关键部件的产业化支持。所以,企业在节能减排商品化进程上还要再下功夫,任重道远。要加快实现用户接受程度高、节能减排效果好的启停系统在乘用车上的标配,加快低碳驱动技术的突破和产业化,加快推出有性价比优势的混合动力汽车产品。
第二,加快商用车的清洁化进程。国内商用车以柴油为主,柴油汽车是移动源中对PM2.5 的主要排放源,让柴油汽车更清洁和使用清洁燃料是汽车产业进一步的努力方向。目前,大多数中重型载货车企业已基本完成“国Ⅳ”的技术、产品、服务的准备,但面向国V 还有诸多挑战,包括进一步优化燃烧系统、提高后处理系统转化效果等,以降低颗粒物和NOX。另外,由于消费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轻型柴油载货车减排进程滞后, 发动机总体技术进步相对缓慢。《行动计划》中再次明确了符合国IV、国V 标准的车用柴油时间表和加快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措施,为载货车加快减排进程提供了一定保障。因此,各中重型载货车企业应该加快开发符合国V 阶段的产品,并为减排技术再升级(如国VI) 和进一步提高燃油经济性做好技术储备; 轻型载货车企业也应加快高效低排,且性价比高的发动机开发和生产,做好国IV 产品的准备,确保2014 年底达成目标。同时,载货车生产企业、客车生产企业要积极开发天然气发动机,加快推出城市公交、城际客运、城市物流等使用天然气的汽车产品。
第三,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进程。从基础技术研究算起新能源汽车发展已走过近15 年历程,虽经历了北京奥运示范、十城千辆示范和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示范,但与日美欧相比,差距在加大。总体上讲,整车技术尚不成熟,不能提供更多满足用户需求产品,动力电池技术发展还不能支撑整车产品发展,驱动电机量产条件还不具备,基础设施建设面临诸多课题,不能保障用户的便利充电。从国家的角度出发,为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推动力度,9 月17 日,四部委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除了明确对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燃料电池汽车继续给予补贴政策外,要求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采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并将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综合奖励。这些政策为新能源汽车提速创造了条件,汽车产业要抓住机遇,力争2015 年在新能源汽车商品化上有所突破,主流企业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应尽早落地,应有明确的量产时间表和各种资源保障计划、市场推广预案,切实在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上发挥骨干作用。
减排责任重大,车企和行业组织应积极行动,有效利用各种平台,在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促进车企之间合作、促进整零协同发展、促进关键零部件产业化资源的共享等方面发挥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