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汽协会秘书处对分支机构会费补贴方案(暂行)〉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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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支机构:
    为了落实《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单位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关于对分支机构会费补贴的有关规定,调动各分支机构工作的积极性,现将《中汽协会秘书处对分支机构会费补贴方案(暂行)及说明》印发给你们。望各分支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中汽协会秘书处对分支机构会费补贴方案(暂行)及说明》

二OO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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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协会秘书处对分支机构会费补贴方案(暂行)》及说明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单位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本协会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实收额的百分之三十划拨给本协会有关分支机构秘书处,用于分支机构向部分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补贴经费”“本协会产品型分支机构秘书处收取的会费,将每年度实收额的百分之三十划拨给协会秘书处,集中用于本协会秘书处向全体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的补偿经费”,但因前些年会费交纳标准低、收缴率也低,协会秘书处和各分支机构都没有按规定执行。2002年,经中汽协会四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通过,协会秘书处提高了会费标准,并加强了会费的管理,加大了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的工作力度。经过两年多的运行,会费的收缴情况已有所改善。
    为了落实《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单位会费交纳标准与办法(修订稿)》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关于会费补贴的有关规定,经秘书处研究决定,将协会秘书处收取的部分会费划拨给有关分支机构。具体方案(暂行)如下:
    一、补贴会费的基本原则
为支持分支机构的发展,壮大分支机构的经济实力,实现分支机构的资金积累,鼓励分支机构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协会秘书处将本着多交多拨、少交少拨、不交不拨的原则进行会费补贴。
    二、获得补贴会费的分支机构条件
    1.已向协会秘书处上交前一年度收取会费30%;
    2.已向协会秘书处上交前一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3.已向协会秘书处上交由分支机构理事长和秘书长签名的前一年度财务收支报表,并附会费使用情况说明;
    4.认真完成协会秘书处下达的各种任务。
    三、会费补贴金额(暂行)的测算办法
在原补贴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分支机构上缴会费的实际情况,确认补贴会费金额。其计算方法为:秘书处补贴会费金额(秘书处实收会费的30%)乘以分支机构会费实收率。
即:秘书处补贴会费金额×〔分会实收会费(分会上交会费÷30%)/分会应收会费〕%=实际返还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