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农业农村、商务、药监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


现将《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金融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

2023年8月17日

机械行业1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