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 央 网 信 办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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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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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监  会

国 家 邮 政 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 家 药 监 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3月22日


附件:《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